- 索 引 号:QZ04402-00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港自然〔2024〕3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伟德国际 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泉港自然〔2024〕309号
泉州市伟德国际
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福建省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
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然资源领域其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仍按照《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泉国土资〔2017〕330号)执行。如省、市出台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附件: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
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泉州市伟德国际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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