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兴创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提质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兴创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提质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伟德国际
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E区5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兴创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伟德国际
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E区5号,厂区占地面积为2001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2#和3#沥青罐区、锅炉房、沥青回收加热熔融装置,增加原材料SBS热塑性弹性体塑料,以及对燃料和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改造。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年生产沥青混凝土230万吨。技改后新增职工16人,项目总投资7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筒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加热、筛分及旧沥青混合料破碎废气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旧沥青混合料保温废气、沥青预处理和搅拌混合、装车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筒仓废气等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废石料、废包装袋、破损沥青桶、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沥青渣等为一般固体废物,筒仓废气等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废石料、废包装袋和破损沥青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可回收利用单位综合利用;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沥青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电捕焦油废油和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伟德国际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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